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年单选41)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履行地点应当是( )。
(2006年单选41)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履行地点应当是( )。
admin
2017-03-24
26
问题
(2006年单选41)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履行地点应当是( )。
选项
A、给付一方所在地
B、接受给付一方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合同标的物所在地
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61、62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韵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根据上述第3项规定,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o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的归责原则属于()。
依据我国商标法,下列产品中,不是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有()。
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张某(男)和王某(女)通奸,生下一女婴。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就把女婴放到很少有人出没的老山林里。两天以后,女婴因无人喂养而饿死。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是()。
某蘑菇养殖户在种植的封闭大棚内私拉电网,防止老鼠盗吃蘑菇,一日两个小孩玩耍,打开门进人大棚,触电身亡,蘑菇养殖户构成()。
某私营企业会计刘某去银行支取本单位的工资,由于出纳员疏忽大意,多付给刘某1万元。刘某回单位后将此1万元据为己有并拒不交出。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曹某怀疑其妻与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于某日晚跟踪其妻来到韩某住处,曹某发现其妻坐在韩某床上,披头散发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殴打其妻,并与韩某发生争吵。曹某知道韩某有钱,决定借机敲诈他一笔,谎称解决问题,将韩某骗至其表妹杨某(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对韩某进
下列选项所列情形不属于自首的是()。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2010年单选43)
随机试题
下面哪个节日是基督教的节日【 】
吻合血管的组织移植是显微外科应用最多最广的领域。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或其家属应当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乙撤销甲与丙之间的低价转让行为,则丙应当()主张权利。
托运行李集中安全检查分为()级安检。
危害行为可以分为()。
业主大会由()组成。
个别教师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指派学生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活动等,这些行为主要侵害了学生的()。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
在窗体中添加一个命令按钮Command1和一个文本框Text1,编写如下代码:PrivateSubCommand1_Click()DimxAsInteger,yAsInteger,zAsIntegera=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