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某个体户与某镇政府签订了对1 000亩荒滩承包经营50年的合同,并规定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费10万元。2003年底镇政府要求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费增加到30万元,否则终止承包合同,李某不同意。镇政府于2004年3月20日单方撤销了该承包合同。2004年3

admin2009-02-15  24

问题 2000年某个体户与某镇政府签订了对1 000亩荒滩承包经营50年的合同,并规定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费10万元。2003年底镇政府要求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费增加到30万元,否则终止承包合同,李某不同意。镇政府于2004年3月20日单方撤销了该承包合同。2004年3月28日李某知道了这一事实,2004年5月22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5月27日上级机关发出受理通知,并向李某收取5 000元复议费。李某收到通知后处于等待状态,7月10日李某尚未等到复议决定,便决定向法院提出起诉。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和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纠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2) 李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否有效?
   (3) 李某于7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应受理?
   (4) 复议机关收取复议费是否应该?

选项

答案(1) 该纠纷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关于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 (2) 李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有效。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李某3月28日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于5月22日提出复议申请,未超过 60天的规定。 (3)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因为公民、法人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规定应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本例中,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已受理,且在60天的行政复议期内,故法院不予受理。 (4) 复议机关收取复议费的做法错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应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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