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420000元,另开发票注明价外补贴42000元,并已按规定缴纳烟叶税92400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

admin2014-03-22  29

问题 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420000元,另开发票注明价外补贴42000元,并已按规定缴纳烟叶税92400元。另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后,将其全部运往乙厂加工成烟丝,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50000元、增值税8500元。乙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厂在上述烟丝收回后将其中4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价款560000元,其余烟丝当月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2)向某烟叶种植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叶10吨,取得的销售发票上分别注明收购价格150000元和价外补贴18000元,并已按规定缴纳烟叶税33600元。烟叶验收入库后,将其全部运往丙厂加工成30箱B牌卷烟,丙厂无同类产品售价。取得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5100元,丙厂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厂收回卷烟后当月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价款450000元。
  (3)发出材料委托某居民个人加工雪茄烟一批。发出材料不含税成本45000元,并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加工费5000元。加工的雪茄烟甲厂当月收回后全部对外销售,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92000元。甲卷烟厂收回雪茄烟后未自行缴纳消费税。
  (4)从某商业企业购进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烟丝已验收入库,当月全部被生产车间领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经销烟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证明该烟丝已缴纳消费税150000元。
  (5)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工业企业购进烟丝支付含税价款10300元,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已验收入库,当月全部被生产车间领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6)从丙厂购进烟丝2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烟丝已验收入库,当月领用其中的15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7)进口机器设备1台,支付价款折合人民币100000元,进口海运运费6000元,保险费无法确定。另支付到岸口岸至厂区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设备进口关税税率7%。进口机器设备在缴纳进口环节各项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取得完税凭证。该设备当月已投入生产使用。
  (8)进口烟丝一批,成交价为20000美元。发生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600美元。另支付到岸口岸至厂区运费3000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进口烟丝在缴纳进口环节各项税金后海关放行,并取得完税凭证。当月领用其中的7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9)购进卷烟用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当月领用其中的90%用于生产卷烟。
  (10)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8000元、增值税11560元。其中80%已在当月为生产部门所领用。
  (11)当月生产A牌卷烟100标准箱。将其中的2箱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10箱用于抵偿债务,其余的88箱按每标准条80元(不含税)的价格对外销售。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为每标准条80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每标准条85元。
  (12)当月甲厂购进(非首次购进)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一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13)本年1月份自农业生产者处购进的烟叶。本期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变质,霉烂变质部分账面成本6000元(含按规定分摊的运费300元)。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进口关税税率25%、消费税税率30%;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卷烟定额税率0.003元/支,A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B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36%;汇率:1美元=6.B2元人民币;1标准箱=250标准条;相关票据在规定期限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问题:
计算甲厂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甲厂3月份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①当期销项税额=560000×17%+450000×17%+92000÷(1+17%)×17%+(2+10+88)×80×250×17%=525067.52(元) ②当期进项税额=(420000+92400)×13%+20000×7%+8500+(150000+18000+33600)×13%+5100+85000+10300÷(1+3%)×3%+68000+19339.24+2000×7%+48860.43+3000×7%+5100+11560+3400=349729.67(元) ③进项税额转出=(6000—300)÷(1—13%)×13%+300÷(1—7%)×7%=874.30(元) ④应纳增值税=525067.52+874.30一349729.67=176212.15(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Up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