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为修复龋齿而制备出的牙洞,固然是古代人了不起的成就,但是这并不表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疾病的理解有多么深刻:看到龋齿的形态和被虫蚁啃噬之后的木材很类似,他们推断,在口腔里有一种叫做“牙虫”的虫子,像白蚁啃噬木头那样侵蚀我们的牙齿。很可能是因为白蚁的危害遍及全球
为修复龋齿而制备出的牙洞,固然是古代人了不起的成就,但是这并不表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疾病的理解有多么深刻:看到龋齿的形态和被虫蚁啃噬之后的木材很类似,他们推断,在口腔里有一种叫做“牙虫”的虫子,像白蚁啃噬木头那样侵蚀我们的牙齿。很可能是因为白蚁的危害遍及全球
admin
2014-10-21
37
问题
为修复龋齿而制备出的牙洞,固然是古代人了不起的成就,但是这并不表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疾病的理解有多么深刻:看到龋齿的形态和被虫蚁啃噬之后的木材很类似,他们推断,在口腔里有一种叫做“牙虫”的虫子,像白蚁啃噬木头那样侵蚀我们的牙齿。很可能是因为白蚁的危害遍及全球,这个理论出现在所有的古代文明里,包括两河流域、古印度、古埃及以及古代中国。通过本段文字不能够得出的信息是( )。
选项
A、古代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可能有着相似的思维方式
B、早在古代,人类在修复龋齿方面就已经达到了很高水平
C、龋齿是一种疾病
D、古代人类关于龋齿的推论是不准确的
答案
B
解析
细节判断题。不同的古代文明里对龋齿的推断相同,都认为是口腔里有“牙虫”,原因可能是与白蚁啃噬木头类似,因此很有可能古代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可能有着类似的思维方式,即将两种看似相同的事物进行类比,A项说法正确;文段第一句谈到古人为修复龋齿而制备出的牙洞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但并不意味着达到了很高的水平,B项说法错误;文段中的“这种”即指龋齿,因此C项“龋齿是一种疾病”的说法正确;通过文段中的转折句“但是这并不表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疾病的理解有多么深刻”,可知作者对古人对于龋齿的认识是持否定态度的,古人的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D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K3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本硕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行测(本硕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
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因租赁物瑕疵造成第二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确定的不承担责任的人是()。
陈某为购买拖拉机而筹款,将自家一头耕牛卖给钱某,双方协议卖价为5000元。钱某当即付款2000元,并与陈某约定次日再付3000元,待余款付清后再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遭雷击而死。钱某知道情况后,要求陈某返还2000元。陈某认为,牛已归钱某,且牛的死亡不是自
甲医院在给患者乙治疗过程中,因不知所使用的丙药厂生产的药品具有缺陷,给乙造成人身损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到上海出差,乙有一批名贵药材委托甲替他带到上海药材市场出售,甲把他家的一台彩电交给乙保管。甲带着药材到他一农村中医朋友丙家去,把这批药材以2000元卖给丙,丙给甲800元好处费。乙得知后找甲索要市价差价未果,于是乙把甲交给他保管的彩电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
甲到上海出差,乙有一批名贵药材委托甲替他带到上海药材市场出售,甲把他家的一台彩电交给乙保管。甲带着药材到他一农村中医朋友丙家去,把这批药材以2000元卖给丙,丙给甲800元好处费。乙得知后找甲索要市价差价未果,于是乙把甲交给他保管的彩电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不
某县水泥厂和服装厂达成一份联营协议,约定由服装厂向水泥厂注入资金200万元,水泥厂每年支付给服装厂利润20万元,两年后归还服装厂的出资,并且服装厂的利润分配不受水泥厂盈亏的影响。协议达成后,为保证水泥厂能正常履行协议,水泥厂请当地化肥厂以其自有厂房向服装厂
下列关于民法中人身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巴拿马塞罗加莱拉(CerroGalera)山峰附近的一种金色甲虫能在2分钟之内变成砖红色。虽然有的甲虫也会根据温度等外界环境改变颜色,但是,这种巴拿马的龟甲虫是为数很少的以控制自身颜色变化而闻名的生物之一。那么,这种甲虫变色的秘密是什么?甲虫变
随机试题
甲租住乙的住房,双方约定租用期限为1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一年后,租赁期满,乙没有作出任何表示。则()。
简述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
A.清暑通络B.清暑化湿C.解暑除烦D.清暑利湿E.祛暑清热六一散的功用是
对异位妊娠患者,下列哪一项检查最有助于诊断
出现阵发性夜间呼吸困难提示
一个委员会工作两年,每年都由4人组成,其中2名成员来自下面4位法官:F,G,H和I,另外2名成员来自下面3位科学家:V,Y和Z。每一年,该委员会有1名成员做主席,在第一年做主席的成员在第二年必须退出该委员会。在第二年做主席的人在第一年必须是该委员会的成员。
作为系统集成企业售前负责人,在说服本单位领导批准参加项目投标时,不需介绍()。
为了验证一个正整数n(n>3)是否为素数,最直观的方法是,看在2~n/2范围内能否找到一个整数m将n整除,若m存在,则n不是素数;若找不到m,则n为素数。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工程文件sjt5.vbp,其窗体上有1个名称为Text1的文本框。请根据上面的算法
Whatdidthespeakertalkaboutlasttime?
Whatnumberdidthemanwanttodi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