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
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
admin
2020-01-15
33
问题
乙女与甲男婚后多年未生育,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中止妊娠,为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乙女在被打住院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甲男以生育权被侵害为由提起反诉,请求乙女赔偿其精神损害。法院经调解无效,拟判决双方离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65题,多选)
选项
A、法院应支持乙女的赔偿请求
B、乙女侵害了甲男的生育权
C、乙女侵害了甲男的人格尊严
D、法院不应支持甲男的赔偿请求
答案
A,D
解析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甲男多次殴打乙女,实施家庭暴力,乙女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故A项正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G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注册资本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从乙服装厂购买服装1000套,约定乙7月31日交货,付款期限为8月31日。7月底交货后,甲公司发现衣服的质量远远低于约定的标准,导致无法上市。基于上诉情况,甲公司的下列哪一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
甲因拖欠乙汽车修理厂修理费,乙厂遂对其汽车进行留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在备案的合同中标记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而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7000万元,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工程款由乙公司垫资。施工期间,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竣工后,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共计600万元。201
乙市甲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张三与丁公司关景房屋所有权的纠纷,判决房屋归张三所有。判决生效后,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再审后,改判房屋归丁公司所有。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相关的规定,关于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与乙系邻居,甲发现乙经常将垃圾推到两家之间的空地,多数时间会推到自己家门口。甲欲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2014年卷三第52题)
随机试题
患者,男,30岁。清晨未起床时测得:血压120/78mmHg,脉搏91次/分,其基础代谢率为
A、ALT和ASTB、ALP和CKC、AMY和LPSD、AST和AMYE、CK和CK-MB多用于骨疾病诊断的酶是
预期收益率相同的投资项目,其风险也必定相同。()
(3-2x)4的二项展式中,x2项的系数是()。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表现在()。
本色与折色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法令包括()。
运行下列程序,在立即窗口显示的结果是PrivateSubCommand0_Click()DimIAsInteger,JAsIntegerForI=2To10ForJ=2To1/2IfI
Thechangeinthatvillagewasmiraculous.
()话机锁()语言选择()话费显示()自动应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