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甲国人汉斯因公务来华,在北京已居住两年。在此期间,汉斯与一名中国籍女子在北京结婚并生有一子。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

admin2020-11-05  21

问题 (2019年)甲国人汉斯因公务来华,在北京已居住两年。在此期间,汉斯与一名中国籍女子在北京结婚并生有一子。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

选项 A、汉斯有尚未完结的民事诉讼,边检机关可限制其出境
B、北京是汉斯的经常居所地
C、汉斯利用周末假期在某语言培训机构兼职教课,属于非法工作
D、汉斯的儿子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C,D

解析 在涉及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只有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才不得出境,故A选项错误。
《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选项B中,汉斯在北京居住两年,但是是因来华公务,所以不认定北京为经常居所地。故选项B错误。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汉斯未取得相应证件,属于非法工作。故C选项正确。
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故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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