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借款9万元,丙、丁、戊三人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该9万元,则丙取得哪些权利( )

admin2009-01-14  33

问题 乙向甲借款9万元,丙、丁、戊三人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该9万元,则丙取得哪些权利(    )

选项 A、可以请求乙偿还9万元
B、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其各自承担3万元
C、可以先请求乙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其各自应承担的3万元,并可同时请求乙偿还3万元

答案1,2,8

解析 本题考保证人为多数时保证责任的承担,参见《担保法》第18条规定的内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1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