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司考2014.2.81)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司考2014.2.81)
admin
2016-04-18
26
问题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司考2014.2.81)
选项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D、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
答案
A,B,D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因此A选项说法不准确。《行政强制法》第51条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2)‘代履行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3)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4)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D选项混淆前两项的规定,错误当选。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B选项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说法不准确。故B项当选。C选项符合《行政强制法》“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的要求,正确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x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被甲公司聘为高级管理人员,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竞业限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期间,税务局发现张某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且张某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之后张某又将企业的设备抵押出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不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是?
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说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以下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随机试题
明天下午有一场足球比赛。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Maxhasno______(appreciate)ofthefinethingsinlife.
AlinBHLA—DRCThy-1DCD34ECD38造血祖细胞最主要的表面标志
患者男性,62岁。骨折入院。血红蛋白63g/L,血清蛋白电泳呈现M蛋白带,血清IgG5.3g/L,IgA32.6g/L,IgM0.37g/L。X线检查显示骨质疏松,有溶骨性改变。该患者最可能的临床诊断为
甲委托乙采购一种原材料并签订了材料采购委托合同,经甲同意,乙将原材料采购事务转委托给丙。关于该委托中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演讲题:一艘渔船在海上行驶,突然狂风大作,大家都束手无策。这时候,船长命令船员往船舱里面灌水,大家都不理解,但是还是照做了。出乎意料的是,小船挺过了狂风,安全了!大家很纳闷,问船长什么,船长说,很轻的小船在海浪中摇摆不定,只有比较重的船才能经得起风吹雨打!
南朝文人诗歌于刘宋时期发生第一次变化,(_______)取代了东晋以来盛行的玄言诗。
DepartingforLosAngelesisnoordinary【C1】______whereasforforeignstudentswhoarestartinganewexperiencelivingonthe
Morethanthree-quartersofthechildrenweinterviewedsaidthey’resometimesafraidtobehomealone.Ifyoudecideyourchi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