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12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职务津贴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 (2)出租住房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5000元,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准予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

admin2018-09-25  40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12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职务津贴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
(2)出租住房取得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5000元,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准予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00元。
(3)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该股票于当月转让所得20000元,该股票持有期限为10个月。
(4)取得国债利息6000元,保险赔款7000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选项 A、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
B、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C、国债利息6000元
D、保险赔款7000元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取得的股息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CD,股票转让所得、国债利息收入、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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