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钱师傅是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其于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2日钱师傅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钱师傅是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其于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2日钱师傅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8-01
27
问题
钱师傅是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其于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2日钱师傅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一旦钱师傅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未获批准,就要按自动撤诉处理
B、如果钱师傅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预交诉讼费,按自动撤诉处理
C、因不按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且相关裁定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即使未超出上诉期限,一审判决也已即时生效
D、虽然钱师傅在7日内未预交诉讼费,但假设关于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是在第8日才提出的,在人民法院未作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前,仍不能按自动撤诉处理
答案
B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撤诉。《行诉若干解释》第37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W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
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宪法课上,围绕宪法的概念大家展开了热烈讨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请根据《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关于民事主体的规定,判断下列说法哪些项是正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属于代为调取证据的范围的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的情形有()。
随机试题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的一种社会学习理论是()
李某与周某设立信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各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记载于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但实际上李某的100万元出资是向周某借的。公司成立后,因李某欠第三人石某20万元借款长期不还,石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归还借款,并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李某在信达建
志贺菌引起中毒性菌痢的主要致病物质是
A.酮症酸中毒B.泌尿系感染C.上消化道出血D.贫血E.肾脏疾病血红蛋白
“经穴”是指
病人心肺复苏后,脑复苏的主要措施是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有()。
下面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的人物与情节,其中搭配不当的一项是()。
In1999,thepriceofoilhoveredaround$16abarrel.By2008,ithad(21)______the$100abarrelmark.Thereasonsforthe
社会融资规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