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替父赎罪。这一事件导致了下列哪一项法律制度改革?(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17题)

admin2016-05-08  26

问题 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替父赎罪。这一事件导致了下列哪一项法律制度改革?(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第17题)

选项 A、汉高祖规定“上请”制度
B、汉文帝废除肉刑
C、汉文帝确立“官当"制度
D、汉景帝规定“八议”制度

答案B

解析 汉代刑制改革主要是指汉代文帝、景帝废肉刑。文帝肉刑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墨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感动,遂下令废除肉刑。具体内容有:把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不再用肉刑处罚。景帝在此基础上对肉刑进一步改革,将文帝时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二百;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颁布《棰令》,规定笞杖尺寸。
  综上所述,B为应选项。
  至于A项,其本身没有错误,汉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是汉代实行上请原则之始,但与题干不符,不当选。
    C项表述是错误的,官当制度首先是在《北魏律》和《陈律》中出现的,不当选。
    D项表述也是错误的,“八议”制度首先是在《魏律》中规定的,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