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2017一专一58) 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2017一专一58) 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admin
2021-10-25
40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请分析:(2017一专一58)
本条中的“必要费用”包括哪些?
选项
答案
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因管理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H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2014年一专一第34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2010年一专一第47题)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2014年一专一第1题)
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乙(无国籍人)。如甲在该国服完刑回到国内,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是()(2019年一专一第12,2019年一法专一第2题)
下列有关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异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2012年一专一第32题)
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有效的是()(2011年一专一第37题)
下列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有()(2013年一法专一第22题)
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陈某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几个朋友邀请陈某到某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陈某饮酒过多。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撞到一个行人。陈某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
甲于2014年6月1日自己写了一份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由儿子乙继承。甲将此份遗嘱进行了公证。2014年8月9日,甲又写了一份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由女儿丙继承。2014年9月10日,甲邀请丁、戊作为见证人,由丁代甲书写遗嘱,指定去世时所留房屋赠与朋友
随机试题
A.磺胺嘧啶B.甲氧苄啶C.利福平D.齐多夫定E.左氧氟沙星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药物是
当沟通对象有些问题不愿答复时,应采取哪一种沟通技巧【】
集中式供水的水源选择要遵循的原则是
自杀者的心理特征叙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电磁式高压交换闸的叙述,正确的是
A、龋齿B、牙龈炎C、牙周疾病D、牙列不齐E、前牙外伤小学生牙周问题主要是
以下临床症状中,苯妥英钠轻度中毒可能出现的是
下列药物中可用作吸入性全身麻醉药的是()。
______inthecompanyforthreeyears,Markhasbecomeexperiencedinbusinessnegotiations.
永乐宫原址位于山西永济,后因建三门峡水电站迁到__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