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admin2016-07-20  37

问题 简述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选项

答案(1)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多于一人,由此产生数个行为人作为一方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以及彼此之间的责任认定和分担问题。共同侵权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为具有关联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每个人都实施了加害行为。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各行为彼此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3)行为人具有共同的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以共同的过错为必要,这种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 4)造成单一的结果。数个侵权人虽然实施了多个侵权行为,但数个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该损害结果不可分割。 (2)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每个人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所谓危险行为,是指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二个以上的主体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行为彼此之间无联络或者结合关系。 3)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这些过错可能相同,但是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 4)不能确定是谁造成了损害后果。在因果关系方面,也许只有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也许是多人的行为都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但究竟如何,无法确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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