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负债20万元,丙转为普通合伙人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没有起色,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1-08-02  34

问题 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成立后,由于经营不善,负债20万元,丙转为普通合伙人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没有起色,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合伙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B、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合伙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C、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甲乙丙对合伙企业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C,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交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丙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5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