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3-12-28
30
问题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答案
C
解析
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涉及商业秘密,因此,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第14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因此,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同样应当公开宣判。本题正确答案为C。A选项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不公开审理,故A选项错误。本案不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范畴,而属于酌定不公开审理的范畴,故B、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p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洪诉养子王英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并令王英限期搬出王洪住房。王英逾期不搬,王洪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哪项情形的,人民法院无须裁定执行中止?
被控侵权方在哪些情况下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某建筑公司通过电话向某水泥厂询问是否有水泥,如有,先订购100吨。水泥厂答曰目前只有30吨,余者可陆续发货,建筑公司同意。双方约定具体订货吨数、送货批次、时间等事项以事后签订确认书为准。后建筑公司因施工急用水泥,未及与水泥厂签订确认书,就通知水泥厂运货过去
李某夫妇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李某当场死亡,李某之妻在被救后不久亦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夫妇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已于3年前死亡,仅遗一子丁。乙在得知父母双亡后病情急剧加重不久就死亡,留有一子一女戊、己。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的1/2归其孙丁继承,请
甲向乙丙丁分别借款1万元,甲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当时价值3万元,先后向乙丙丁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分别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其彩电卖给了乙,并通知了乙丙丁有关转让和抵押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男,今年3岁,尚不懂事,不幸的是其父母3个月前车祸身亡,现在对于其监护人的确定,以下主体发生争议。他们申请其父母原来所在单位某研究所指定监护人,后来其中有人对该研究所的指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要求法院指定,那么法院应当指定谁为监护人?
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如果设定抵押后,甲厂司机赵某在开车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汽车全部毁损,则: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
天津某家具公司向河北某木材厂订购一批木材,并向木材厂开了一张15万元的支票,票据上载明票据支付地为木材厂所在地。木材厂工作人员去银行提款时不慎将票据丢失,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公告期满后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判决作出后6个月,刘某发现自己对票据享有权利,但由于
托运人甲委托乙运输公司将一批货物由A地运输到B地,并交由收货人丙,二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哪种前列腺素类物质具有很强的聚集血小板与缩血管作用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中需要补碱的指征是
开发项目的产品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核算上将其费用划分为四个成本项目,即土地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安装工程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日内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原材料明细账的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不必将每页的发生额结转次页。()
【2013年烟台龙口市】一节课成败的标准是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
蛋白质变性作用的特点是
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请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上述观点体现了法律制定的哪项原则?
IP地址块222.125.80.128/26包含了(65)个可用主机地址,这些可用地址中最小的地址是(66),最大地址是(67)。(66)
Isthistheair-conditioneryouwish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