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哪项补贴不是专向丰I、贝占?
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哪项补贴不是专向丰I、贝占?
admin
2009-01-19
36
问题
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下列哪项补贴不是专向丰I、贝占?
选项
A、某国政府明确规定该国的彩电行业可获得政府的低息贷款
B、某国政府规定企业出口业绩达到一定数额,可获得免除部分税收的优惠
C、某国政府规定如果外资企业中本国的高层管理人员达到一定比例,该企业则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政府拨款
D、某国政府规定某类高科技企业如果用本国产品替代某种进口产品,则可获得资本注入
答案
4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其“手动播种器”专利权许可给乙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实施许可。许可合同约定:“若乙在该专利技术上开发出新技术,须无偿提供给甲,由甲申请专利,乙不得自行申请专利。”许可期间,乙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电动播种器”后,乙自行向专利机关申请了专利。对此,下列表述正确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下列哪一项?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有关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县居民王某与乙县百川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百川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王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甲乙是多年夫妻,后因性格不合而长期分居。在此期间,甲与丙共同生活,丙在甲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甲感动莫名,遂立下遗嘱,将平生积蓄80万元赠与丙。甲死后,乙丙二人对该80万元的归属产生争议。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民法基本原则、民法规则,下来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
某公安机关的一名侦查人员李某参与一起挪用公司资金案件的侦查,因工作需要,案件尚未侦查终结时被调至同级人民法院工作,后该案起诉到该法院进行审判,李某被安排为书记员负责出庭记录工作。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合同,该合同履行地在D市,双方约定,如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E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现甲、乙两公司因合同效力问题发生纠纷,甲公司欲申请仲裁,乙公司则表示仲裁协议具有下列情形而无效。请问以下哪项可构成仲裁协议无效的事由?
吴雁于5月9日收到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吴雁准备提起上诉。但第二天便被单位派到黄山去学习,到5月13日学习结束后又因山洪暴发,交通中断,直到5月30日才回来。吴雁还能否对判决提起上诉?()
张某为北京市海淀区人,因受到本市居民王某的殴打和侮辱,而以侵权为由向王某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朝阳区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所在的街道被划归为北京市通州区。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随机试题
美国心理学家华莱士提出的创造过程4个阶段的模式中,准备阶段包括_______,拟定假设条件和研究方法。
患者,男,20岁。建筑工人,不慎自脚手架跌下,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作颅骨牵引,该患者翻身时应
下列关于糖浆剂的描述错误的是
急性酒精中毒是指由一次饮入过量的酒或酒类饮料,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由兴奋转为抑制的状态。
轻中度低渗性脱水首先补充的液体是
北京大通出口贸易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香港东升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方式采取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大通公司接受东升公司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大通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必要的商业发票委托中国银行通过代收行
甲集团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主要经营两种业务:一是护肤品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魅力分公司;二是木材的生产和供应业务,主要集中在华力分公司。2017年,甲集团公司加大了对全集团资产和业务整合力度,确定了“扩大主业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完善内部流程,实现主业
注册会计师在使用统计抽样测试与被审计单位的发票有关的控制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similarity
异步传输模式ATM是以信元为基础的分组交换技术。从通信方式看,它属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