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admin2021-08-09  31

问题 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

选项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一规定表明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全国人民赋予的最高国家权力,向全国人民负责,受全国人民监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具有全权性,覆盖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具有至上性,高于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并接受它的监督。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也不能和它并列。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通过的决议和决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以及所有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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