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
admin
2022-01-27
24
问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1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1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天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于15日后把设备发送给甲厂。你认为( )。
选项
A、甲厂的沉默视为同意
B、甲厂的沉默视为拒绝
C、甲厂应接货付款
D、甲厂可拒绝接货付款
答案
2,8
解析
本题涉及要约承诺与合同成立问题。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厂向乙厂发出购买设备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为要约;乙厂的回复因变更了价格条款,故为反要约,而不为承诺;甲厂的再次回函再次变更了价格条款,故仍为新的要约;乙厂的回复虽同意了价格条款,但另行约定了履行期限,变更了要约的实质性条款,为新的要约,不为承诺,甲厂没有回复即应视为拒绝了该要约,故合同未成立。合同没有成立,甲厂自然有权拒绝接货付款。故本题选项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g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甲公司与某阁乙公司于2014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甲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0日,由于乙公司租来运货的“黑珍珠号”在开往某外围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货至2015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
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提单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某上市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2013年公司资产10亿元,2013年年初公司购买了价值2亿元的航空设备,2013年6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下列哪些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甲为持有维多利公司6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尚有乙、丙、丁、戊4名股东.合计持股40%。某日,甲为了谋取高额报酬,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不动产为希望阳光公司提供担保。针对甲而言,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下列关于本票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2l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60题)
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对承租房进行了装修并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60题)
随机试题
男性,65岁。1年前开始出现进食时偶发哽噎感,胸骨后刺痛,进食后症状消失,近3个月来自觉吞咽困难,明显消瘦,乏力,。5天后病理提示为食管鳞癌,食管鳞癌的发生与下列因素无关的是
A.肝胃郁热B.脾胃湿热C.脾胃气虚D.肾虚水停口淡无味的病机是
对脂肪和蛋白质消化作用最强的消化液是()。
塑料地板面层在铺设中相邻两块拼缝的高差,下列哪条是正确的?[2000年第67题]
监理工程师按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对设计工作进度进行监控时,其主要工作内容有( )。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基层公司应()检查一次。
下列有关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山东省属】根据兴奋与意志之间的强弱关系,可以把人的气质分为胆汁质、多血质、黏液质、抑郁质等类型。据此理论,三国时期的猛将张飞的气质类型更倾向于()。
关于肉芽肿性唇炎说法不正确的是()。
求I=∫L(exsiny-b(x+y))dx+(excosy-ax)dy,其中a,b为正的常数,L为从点A(2a,0)沿曲线到点O(0,0)的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