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曰:“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曰:“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
admin
2022-10-18
12
问题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曰:“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及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谓恶疾及奸,虽有三不去,亦在出限,故云“不用此律”。妻无子者,听出。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请根据该段文字分析不得以“义绝”论处的主要情形。
选项
答案
①妻子没有“七出”情形而休妻的,丈夫处徒一年半; ②妻子有“三不去”的理由而休妻的,丈夫处杖一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c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与乙4S店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约定:乙4S店将汽车交付甲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之后,甲决定是否购买该汽车。此后,甲在试用期间内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丙的左腿骨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有房屋一套,乙作为甲唯一的继承人,在甲死后继承了该房屋,但是并未登记到自己的名下。此后,因为融资需要,乙将该房屋转让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托关系为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的处理是()。
(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该条规定的是何种法律制度?(2)如何确定“合理期限”?(3)如何认
2007年10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2月,甲向银行乙借款20万元从事果品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
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司法行政机关
随机试题
单纯性甲状腺肿的病因包括
利血平咖啡因
伤寒的皮疹属于
患者,女性,40岁,右上颈部肿物发现5年。增长不明显。近3天发生上呼吸道感染,肿物突然增大,伴疼痛。检查见肿物位于胸锁乳突肌上1/3前缘,质软。有波动感,无搏动,体位试验阴性。最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关于土方回填压实对土料要求与含水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4年第90题]对逻辑表达式(A+B).(A+C)的化简结果是()。
从初唐起,中印交通开启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初唐以前,陆路是最重要的道路,由海路往来者比较少。但是,到了初唐,由于航海技术的突飞猛进,走海路的僧人一下子多了起来。此外,陆路还有一条道路,就是经过西藏、尼泊尔到印度去。这一条路过去走的人非常少。到了初唐义净时代,
甲、乙、丙、丁四支球队开展篮球比赛,每两个队之间都要比赛1场,已知甲队已比赛了3场,乙队已比赛了2场,丙队已比赛了l场,丁队已比赛了几场?()
对象是现实世界中一个实际存在的事物,它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下面所列举的不是对象的是( )。
Accordingtothepassage,people______.Peopleenjoylisteningtomusic,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