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admin
2014-11-19
45
问题
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选项
答案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有效条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表现在: (1)无效的条件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 (2)无效的时间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当然,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后具有追溯力,追溯到行为开始。另外,可撤销民事行为受到1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限制,而无效民事行为则不受这种时间的限制。 (3)主张无效的人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张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主张无效,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b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与《中华民国民法》编纂体例的表述,正确的是()。(2014单44)
2014年,某省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面粉买卖协议,约定当年小麦成熟后,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1吨面粉。但当小麦成熟时面粉价格上涨,乙公司不愿按照合同价格履行。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无果后,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和依据存在很大的争议。
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中的()
法学上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构成的一个相关整体称为()
根据“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与侵犯一般人相比,法律对叔父殴打侄子的行为处罚()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自______时起,由买方承担。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______。
下列( )等情形不应当成立累犯。
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诈骗罪,这种情形属于罪数论中的( )。
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随机试题
主诉:女性,18岁,咽部疼痛3d。病史:病人3d前逐渐开始不适、厌食以及轻度的咽痛,现在症状有所加剧,感觉咽部灼烧、发热、前额痛、食欲缺乏。病人在儿时曾注射DP’I’疫苗。查体:T39~C,BP120/70mmHg,P92次/分,急性病病容。未见
A、寰枕关节B、颞下颌关节C、肩锁关节D、肋椎关节E、胸肋关节不属于联合关节的是()
一批材料进场后,()应首先进行进场检验。
粗制凝乳酶()
股票拆分对()没有影响。
可以在权证实效日之前任何交易日行权的权证的种类是( )。
持之以恒的精神固然可贵,_______如果我们所坚持、所固守的是偏颇_______错误的,那坚持到底的结果_______一错再错,人生允许改弦易辙,敢于放弃不切实际的理想,也是一种生存智慧。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2015年第12题)1929年12月下旬,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县古田村召开,会议总结了红军创立以来的经验,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决议的中心思想是
Whiletravelingforvariousspeakingengagements,Ifrequentlystayovernightinthehomeofafamilyandamassignedtooneof
Wheredoesthisconversationtakepla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