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admin2009-05-21  26

问题 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

选项 A、限制加重原则
B、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
D、相加原则

答案C

解析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本案同时涉及主刑和附加刑,刑法中只规定了“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一般认为对附加刑采用的原则是并科原则或相加原则,但由于刑法本身并未对各种附加刑分别作出相应规定,因此,这种说法实际上也是不确切的。但是,就本题而言,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吸收。此题意义不大,即便考生不清楚附加刑的适用原则,仍然可以很容易地选择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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