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于2006年8月1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并于同年12月28日卖出,获得收益24000万元。2007年1月11日,刘某两次购入甲公司股票,于8天后卖出,又获利13000元。则刘某两次买卖股票获利应归甲公司所有。(

admin2011-01-29  27

问题 刘某为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于2006年8月12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股,并于同年12月28日卖出,获得收益24000万元。2007年1月11日,刘某两次购入甲公司股票,于8天后卖出,又获利13000元。则刘某两次买卖股票获利应归甲公司所有。(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H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