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admin2010-10-17  23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原商务部规划财务司资产基建处副处长王某,女,37岁。1999年7月,她在担任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计划财务司综合制度处主任科员期间,利用为本单位职工购买住房,参与房源联系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北京颐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给的人民币10万元。 2006年4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
   2.温某1956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1984年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97年升任北京农行下属的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1998年又被任命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
   1999年初,在北京农行与某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后不久,他向这家公司的老总索要这个项目利润的2/3。无奈之下,那位经理只好乖乖拿出了他们2/3的利润,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顺利地转入温某侄子开设的账户中。
   2003年6月~2004年6月期间,温某在采购ATM自动柜员机的过程中,采用欺骗的手段,将本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432万余元非法占有。
   6年下来,温某共索取商业贿赂款1 073万余元、贪污公款432万余元。涉案金额竟然达1 505万余元!
   2004年6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温某用巨资购头建外 SOHO的商品房,其支出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2004年7月24日,温某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法院认定的温某收受商业贿赂事实主要是:1999年2月~2004年2月期间,温某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信息电脑中心主任、总经理、科技处处长及北京金信思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主管本单位电子化设备及软件采购、审核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向4家业务关系单位索取钱款,索取款项共计人民币1 073万余元。
   2005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温某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温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为北京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3.原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出口贸易部器械科科长芦某,39岁,在办理业务中,4次收受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齿科材料厂的业务回扣款16.9万余元,27日被崇文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4.据顺平县检察院查证,顺平县医院2003年9月~2005年4月的十几万张处方中,药商共推销回扣药品20多种,拿回扣的涉案医生71人,90%有处方权的医生甚至一些骨干科室的医生参与其中,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2004年12月28日,顺平县检察院就此案向顺平县法院提起公诉,杨某等4名药商在推销药品过程中,采用向有处方权的医生提取回扣的方法,向医生行贿数额较大,以行贿罪被起诉;姚某等6名医生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商药品回扣,数额较大,以受贿罪被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9月~2005年5月,保定市一家医药公司新药部经理杨某、业务员张某和石家庄一家医药公司业务员张某等4人,在向顺平县医院推销依龙、舒血宁、醒脑注射液、阿奇霉素等药品过程中,给该院内二科主任马某、副主任王某等6名医生分别支付了回扣,金额从7 029元~9 978元不等。
   2005年1月17日,顺平县法院对顺平县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案作出一审判决,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由于这6名医生的受贿金额均不足 10 000元,且案发后退赃积极,因此免予刑事处分。同时,顺平县法院认定本案件中的4名药品推销人员均构成行贿罪,也被免予刑事处分。
   5.在顺平县医院吃回扣这起案件中,包括内二科主任在内的6名骨干医生被判犯有受贿罪。一些医生认为,开处方吃回扣是个普遍现象,况且平均每个医生的涉案金额很小,与大医院相比是小巫见大巫。因此,有的医生并不服气。据负责该案的顺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介绍,其中有些医生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收受回扣不是犯罪,因此要提起上诉,以洗清“受贿罪”的罪名。许多医务工作者认为,这一行为承受的应该是道德谴责和经济惩罚,而不应该是法律惩罚。
   6.据了解,2004年,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56名医生收取了医药代表共计110多万元的回扣被检察院查处。案发后,这家医院几名受贿几万元的行政干部被依法判刑,但是受贿数10万元的医生却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受到了行政处罚。
   7.一位从事了30多年医疗工作的医院院长说,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着太多黑幕。只要换一个名字,一些厂商就敢把药卖出成本价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虚高价格。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仅6角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到150元~600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   
   8.据了解,同是新药审批,2004年中国药监局受理了10 009种新药申请,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这一数字差异,反映出二者对新药认定和新药审批权力的根本差异。由于新药审批权力被滥用,药价扭曲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根治,而且使得医患之间的信息更加不对称,成为药企借机牟取暴利的机会。
   9.2001年11月,朱某某在担任区科技创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技术部负责人期,可,利用主管工程招标的职务之便,“帮助”成都市某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冯某,得到“感谢费”40万元。朱某某在任锦江区“三办”(住房困难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资金办公室、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将“三办”公款260万元套出私分,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0.2003.年3月,邱某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收受某医疗设备公司贿赂3万美元,被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1年~2004年,康某在采购设备过程中,收受 3家公司贿赂19万元,美元2 000元,被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11.1999年~2004年间,李某在医院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多次接受供货商贿赂120多万元。2006年3月,李某被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12.2000年~2004年,泸州火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工程师苏某,在任公司某工程指挥部特种设备处负责人期间,收受供货商贿赂39万余元,美元2 000元;该公司法律顾问处原处长易某,收受供货商和废旧设备经营者贿赂12万元。2005年底,苏某、易某分别被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5年。
   13.张某在任东区副区长、区长和市国土局局长期间,为某建筑公司包工头王某某办理工程手续和某公司在返还土地出让金、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忙”,先后7次收受某建筑公司包工头王某8万元,收受两公司“好处费”7万元,还存在其他一些经济问题。 2005年8月,张某被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
   14.调查统计表明,有72.72%的被调查者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很普遍,20.98%的人认为比较普遍,只有2.1%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不普遍。当被问及在做生意时是否会选择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行销手段时,76.64%的被调查者选择会,只有20.56%的人选择不会。当被问及在中国做生意,如果不行贿、不请客送礼,生意是否能做好时,9.79%的人认为能做好,72.03%认为做不好、只能勉强维持, 18.18%认为肯定要做垮。
   15.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当前,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政府都在紧锣密鼓地布置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一场席卷全国的商业反腐风暴正在酝酿。  
   2006年春节刚过,中国发出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的最强音,将治理商业贿赂摆到今年反腐工作特别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纪委发出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治理方案。
   16.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万多件,案值57.5亿元,罚没款9.1亿元。其中,仅2005年就查处了2 400多件商业贿赂案件,案值9亿多元,罚没款1.9亿多元。在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7亿多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
   17.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包括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13个部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确定为6大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
   18.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也是中国进行联合执法的一次积极探索。由于中国现有的法律不完善,使行政执法部门很难找到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的证据,导致一些涉案企业轻易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22个成员中,不但有行政、执法部门,而且有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有助于建立部门合作长效机制的探讨。   
   19.全国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引导经营者完善自律机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将编印治理商业贿赂行政执法手册,下发各地。
   20.2006年4月6日,山东省工商局公开向社会曝光了10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其中6起为医院商业贿赂案件,包括青岛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淄博市某医院商业贿赂案、临沂市某经贸公司商业贿赂案、聊城市某评估中心商业贿赂案、聊城某书店商业贿赂案等。
   21.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6年6月29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修正案同时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正案还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2.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确定对10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厅级以上干部的要案作为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挂牌督办的第一批案件,此后还将继续选择重大、典型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分批进行挂牌督办。同时,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分别确定一批重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进行督办。
   记者从2006年4月25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获悉,对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将挂牌督办,承办单位要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挂牌督办案件得到有力查处。   
   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强化侦查组织指挥,上下左右协同作战,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对于涉及多个地区或单位的重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级检察院要统一组织指挥查办;对于下级检察院自行查办有困难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采取督办、参办、提办、交办、指定异地办理等方式,帮助排除干扰阻力,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23.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商业贿赂犯罪线索,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进行举报:一是直接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举报;二是到各级公安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三是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网站举报。
   24.公安部2006年6月1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某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线索和大要案件,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迅速掀起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高潮。
   该局长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坚决遏止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要目标,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领域和行业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力争在短期内全力攻克一批案情复杂、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推动专项工作的全面展开。他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依法办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警种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履行服务、参谋职能,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同时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大力推进公安队伍廉政建设。
   25.今年1月~5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0件,涉嫌犯罪金额1 300余万元。据了解,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图书购销和医药卫生等领域为“重灾区”。截至目前,高校和教育部门在图书购销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已立案侦查52件,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25件,涉嫌犯罪金额有810余万元,这些案件涉及到13所高校、 4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52名干部落马。
   26.阿勒泰地区药监局自2006年6月6日起,组织骨干力量深入企业和系统内部开展“三查”活动,掌握情况,统一思想,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真实依据。一查思想,查本系统干部和企业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行为,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规定、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本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稽查处罚等是否放松监管、降低标准条件;三查制度,查企业在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有无“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和规范等问题。
   通过检查,辖区内两家批发企业向长期与其有药品购销业务往来的医疗机构分别以赞助费的名义给予3 000元和5000元。经调查,两个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按照查办案件的要求移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分别给予了20 000元处罚。该局针对查出的问题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自律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7.自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目前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7件47人。其中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28件28人;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19件19人,共涉及金额200余万元。   
   另据市工商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显示,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15件,涉及金额约1 400万元,共给予经济处罚13万余元,主要是在商业活动中收受回扣行为。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某说,乌鲁木齐市治理商业贿赂尽管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目前对商业活动和交易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主要依靠知情人的举报这一单一渠道;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
   28.原北京市电讯工具厂厂长袁某,51岁。1999年1月,在负责本单位与北京住总正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位于丰台区东铁匠营横一条24号厂区的过程中,收受北京住总正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27日,丰台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0年。
   29.2006年以来,云南省加大力度治理商业贿赂。到目前为止,全省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
   云南省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程某透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包括三项主要任务: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纠自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云南省要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各地各部门积极努力下,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排查各类案件线索272件,受理举报投诉107件,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3件。   
   30.从山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获悉,截至4月底,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39件、251人。
   据统计,在239件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县处级以上人员3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4.3%。
   31.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1件58人,占贿赂案件总人数的72.5%,其中,2006年前5个月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件22人。
   32.王某在1997年~2005年担任阜南县柴集镇党委书记、阜南县教委主任和阜南县扶贫开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贿赂,在单位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美元200元,并为谋取单位利益向扶贫项目实施单位索取人民币27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日前受到应有的惩罚。
   33.商业贿赂集中在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建筑和资源开发等基本上涉及了所有公众利益的行业。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民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商业秩序,而且更为长久地损害了中国的社会道德。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损害的是中国的政府形象和政治道德;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损害的是公共服务系统的减信道德;建筑和产权交易行业的商业贿赂损害的是公平、公正的商业道德。商业贿赂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是社会法治与正义公平的大敌。
   34.有关人士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板子还是要打在“权”上。行政主管部门要先认真查一查自身的问题,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解决权力寻租问题;再填补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漏洞,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加快建立适合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等,确定如何管好“职位寻租”行为。
   35.一些常规的贿赂行为非常容易被查处,难以查处的是那些不易直接取证或者难以界定的商业贿赂,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业贿赂一般都采用“一对一”的交易形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由于行为双方多采取“一对一”方式进行,作案时一般没有第三方在场;由于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往往共同隐瞒相关情况,因此隐瞒性较强;不仅几乎所有操作都是秘密进行,而且为“贿赂”披上了合法“商业”外衣,很难被发现和取证。
   其次,政府官员如果直接进行以权谋私,发生的商业贿赂比较容易界定和查处,但是许多变相的商业贿赂却难以发现。例如一些官员的家属本身就在经商,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一些企业或者部门进行关照,而那些企业或者部门则向官员的家属提供商业交易的机会。
   再次,在有些情况下,商业贿赂并不是直接贿赂个人,而是某一个集体。例如,高校采购教材时,经销商往往会将折扣给教材科,教材科当然优先采购折扣高的教材。这部分折扣往往没有进入学校的账户,而是成为科室的小金库。小金库和商业贿赂一样损害了市场公平性。
   36.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商业贿赂早已成为业界心照不宣的竞争“潜在规则”,而现实中,面对这样的“潜在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只能屈从“潜在规则”以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
   一个时期以来,商业贿赂被社会认同为许多行业市场行销的“潜在规则”,导致对商业贿赂认知的模糊。许多人认为,做生意给回扣是行规,不可能触犯法律。在商业活动中,人们对于收受回扣、佣金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缺乏守法意识。对商业贿赂还停留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负面经济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而对商业贿赂的危害却熟视无睹。
   37.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被确定为中国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对象。这些领域都是垄断性很强的领域。买方和卖方之间不是平等的交易关系,某一方处于垄断地位,而另外一方没有谈判的筹码。  
请用不超过500字的篇幅概括出商业贿赂的危害和特征。文字要精练,语言要流畅。

选项

答案商业贿赂的危害: 1.商业贿赂无孔不入,加剧社会诚信危机。 2.扭曲公平竞争规则,妨碍市场机制运转。 3.成为贪污腐败的温床,败坏官员政治道德。 4.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导致行政成本提高。 商业贿赂的特征: 1.目的是为达到个人和小集团私利,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 2.主要是财务手段,也有其他变相的手段。 3.商业贿赂行为渗透领域广泛,贿赂行为隐蔽性较强,有很多是变相的和集体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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