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餐馆老板:顾客要求增加蔬菜的品种。为满足顾客的要求,本餐馆新推出了三个蔬菜品种:蒜叶茄丁、南瓜百合、浓汁土豆。前两个菜点的人很多,后一个菜价格相比最便宜,但几乎无人问津。这说明顾客一定不喜欢吃土豆。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题干餐馆老板论证中存在的漏洞?
某餐馆老板:顾客要求增加蔬菜的品种。为满足顾客的要求,本餐馆新推出了三个蔬菜品种:蒜叶茄丁、南瓜百合、浓汁土豆。前两个菜点的人很多,后一个菜价格相比最便宜,但几乎无人问津。这说明顾客一定不喜欢吃土豆。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题干餐馆老板论证中存在的漏洞?
admin
2021-12-01
52
问题
某餐馆老板:顾客要求增加蔬菜的品种。为满足顾客的要求,本餐馆新推出了三个蔬菜品种:蒜叶茄丁、南瓜百合、浓汁土豆。前两个菜点的人很多,后一个菜价格相比最便宜,但几乎无人问津。这说明顾客一定不喜欢吃土豆。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指出了题干餐馆老板论证中存在的漏洞?
选项
A、依据一个不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得出与样本不相干的结论。
B、把主观性猜测当作客观性证据来得出一般性结论。
C、仅仅根据两个现象统计相关就断定它们因果相关。
D、把对某个现象的一种可能的解释当作唯一可能的解释。
E、误把两个不具有因果联系的事件认为有因果联系。
答案
D
解析
题干中,无人问津浓汁土豆的原因可能有两种:①顾客不喜欢浓汁;②顾客不喜欢土豆。餐馆老板却将两种可能中的“②顾客不喜欢土豆”作为唯一的解释,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R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和人们通常的看法不同,一项调查显示,中年人一般比老年人对死亡更感恐惧。以下哪项最不利于解释上述表面矛盾现象?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
思想观念的价值,在竞争中才会彰显,在实践中才能显现。“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那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全社会都应该以包容的心态
论证有效性分析:分析下述论证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选择若干要点。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对该论证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论。(论证有效性分析的一般要点是:概念特别是核心概念的界定和使用是否准确并前后一致。有无各种明显的逻辑错误,论证的论据是否成立并支持结论,结
有7辆卡车:S,T,U,W,X,Y,Z依次达到货场,卡车的颜色不是红色,就是绿色,没有卡车同时到达货场。已知的信息如下:(1)相继到达货场的卡车,它们的颜色不全是红色的;(2)Y在T和W之前的某一时刻到达货场;(3)在Y之前到达货场的卡车,恰好有两辆
有7辆卡车:S,T,U,W,X,Y,Z依次达到货场,卡车的颜色不是红色,就是绿色,没有卡车同时到达货场。已知的信息如下:(1)相继到达货场的卡车,它们的颜色不全是红色的;(2)Y在T和W之前的某一时刻到达货场;(3)在Y之前到达货场的卡车,恰好有两辆
某公司年度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发现一张发票,上面有赵义、钱仁礼、孙智、李信四个签名,签名者的身份各不相同,分别是经办人、复核、出纳或审批领导之中的一个,且每个签名都是本人所签。询问四位相关人员,得到以下答案:赵义:“审批领导的签名不是钱仁礼。”
基于以下题干:三个中国学生张林、赵强、李珊和三位外国留学生约翰、杰西、安娜暑假外出旅游。可供选择的旅游地有西安、杭州、大连和张家界。已经知道:(1)每人只能去一个地方;(2)凡是有中国学生去的地方,就必须有外国留学生去;
孔智、孟睿、荀慧、庄聪、墨灵、韩敏等6人组成一个代表队参加某次棋类大赛,其中两人参加围棋比赛,两人参加中国象棋比赛,还有两人参加国际象棋比赛。有关他们具体参加比赛项目的情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比赛项目;(2)孔智参加围棋比赛,当
设方程3x2一8x+a=0的两个实根为x1和x2,若的算术平均值为2,则a的值是().
随机试题
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常出现
狭义的资产评估程序不包括
游离皮片移植失败的主要原因是
患者女,25岁,孕8周,先天性心脏病,妊娠后表现为一般体力活动受限制,活动感觉心悸、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患者现在很紧张,询问是否能继续妊娠,护士应告诉她决定的依据主要是()
借款人李女士提供配偶名下一套住宅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该套房产为2010年取得,借款人提供的结婚证显示2014年登记,后借款人提供了2012年离婚证,为其与现任丈夫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抵押房产归借款人所有。借款人夫妇出具声明,说明该抵押物为前次婚姻内购
承租人甲公司于2×21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机器租赁合同,用于生产A产品。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第1年,租金是可变的,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第2年至第5年,每年的租金根据该机器在第1年下半年的实际产能确定,即租金将
圆C在x轴上截得的弦长为8.(1)圆C的圆心为(1,一2),半径为(2)圆C的圆心为(一1,3),半径为5
Somemodemcitiesareusuallyfamousforpeoplewholiveaverylongtime.
TheyhavestudiedEnglishfor20years.TheybegantostudyEnglish_____.
Themoreyouunderstandyourcomputer,the______itisthatyouwillfindouttheproblemsbeforetheyocc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