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的行为?( )

admin2013-10-21  37

问题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的行为?(    )

选项 A、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B、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C、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D、参与他人建立的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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