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与恒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恒大公司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出售给丁某,并且合同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违约金25万元。由于恒大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墙壁不断渗水,墙皮脱落,根本无法居住。丁某遂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admin2015-09-11  39

问题 丁某与恒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恒大公司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出售给丁某,并且合同约定了任何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违约金25万元。由于恒大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墙壁不断渗水,墙皮脱落,根本无法居住。丁某遂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丁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B、丁某无权主张解除合同,但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C、如丁某的损失达到30万元,丁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实际损失增加违约金,增加违约金后,还可以要求恒大公司赔偿损失
D、如丁某的损失为20万元,恒大公司有权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48条的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题中恒大公司交付的房屋无法居住,丁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故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QE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