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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1I)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1I)
admin
2016-06-13
40
问题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4年司考.卷三.单1I)
选项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中,方某与余某存在合同关系,余某与朱某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汤某无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但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D项正确。 《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因此,玉器在被朱某碰坏之前其所有权已经归汤某所有。方某无权请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作为所有权人,汤某若追究侵权责任,只能要求余某承担侵权责任,其法律依据在于《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B项、C项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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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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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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