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29
问题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C、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D、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答案
B,C
解析
法人机关又称法人的组织机构,它是由法律、章程或条例规定的不需要特别委托而能够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即代表法人的自然人,但不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故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故B、C项正确。《民诉意见》第38条规定,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8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提出申请,下列关于该申请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08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
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石某在A市甲区的某栋住宅楼3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
余艺与齐华于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跟随长子余海生活。1997年,余艺亲自到公证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问题。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
江西九江市某单位职工苏某,在原籍湖北武穴市有私房四间,苏某有二子,长子在北京工作,次子在上海工作,苏某去世后,二子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_________。
随机试题
酶活性中心的叙述正确的是
男,63岁。咳嗽、痰中带血丝半年余。吸烟40余年。胸部X线片示右上肺近肺门处肿块影。为明确病理诊断,首选的检查是()
虚寒性病症患者不宜用的是由于肝肾阴虚引起的视物模糊,迎风流泪可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造成死亡5人和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的事故是()。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中,建设单位对材料证据保全的请求应当在()之前提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下列项目中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有()。
感伤主义这个名称是由劳伦斯.斯泰恩的小说_______而得名。
Somanypeoplesaytheystrugglewithnames,evenwhenthey’relookingdirectlyatthepersonwhosenamethey’retryingtorecal
Youshouldspendabout40minutesonthistask.Writeaboutthefollowingtopic:Someemployersrewardmembersofstaffforthe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