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admin
2018-08-09
29
问题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选项
答案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4)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3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在共同犯罪中,一人中止,他人也中止。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属于下列何种犯罪构成()
下列情形,不属于自动投案的是()
甲系某股份制电力公司所属某供电所抄表组抄表员。在一次抄表时,甲与某金属加工厂承包人乙合谋少记载该加工厂用电量,并将电表上的数字回拨,使加工厂少交3万元电费。事后甲从乙处索取好处费1万元。关于甲的行为触犯的罪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以下权利中,没有期限限制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判断一个自然人行为能力大小的因素的是()
随机试题
颅内压增高引起头痛的常见形式是
不属于局部麻醉的是
对城市历史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两部文件是()。
张同学2005年被录取的专业是5年制临床医学,并于同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则该同学最迟还清贷款应在()年。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X公司20×2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时,需要对银行存款实施函证。项目组成员在实施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时,遇到下列事项(金额单位:万元):要求:针对说明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玫瑰在植物分类上属于蔷薇科蔷薇属,已有上千年的栽培历史,在此期间,人们通过广泛杂交,培育出数量庞大的品种群。如今,世界各地(主要是北半球地区)生长着200多个种类的玫瑰。植物学家和园艺家一般将玫瑰分成两大类,即野生玫瑰和园
各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那些能够充分利用本国充裕要素的产品,进口那些需要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这是()理论的主要观点。
A、 B、 C、 D、 D将各项变为分母为9的分数,分母部分就是9的常数列;分子部分是6,8,12,18,x,后项减前项,组成二级等差数列2,4,6,x-18,则x-18=8,x=26。故选D。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该2年期限属于()。
下列关于ServUFTP服务器配置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