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20-04-22
22
问题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答案
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故A项错。根据该法第17条第2项,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这确认了受害人张某无犯罪事实,故国家对逮捕张某应当予以赔偿。B项错。根据该法第22条第3款,赔偿请求人提出司法赔偿请求,适用该法第12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12条第4款,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故C项对。根据该法第24条、第25条,赔偿请求人对法院以外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检察院。如县检察院拒绝赔偿,张某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司法赔偿争议,并无赔偿诉讼。故D项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w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年卷一98题,不定项)
关于不同法律职业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88题,多选)
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卷一89题,多选)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7题,单选)
根据法官、检察官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6题,单选)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46题,单选)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请回答问题。(2012年卷二92~94题,不定项)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5题,单选)
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49题,单选)
随机试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行为,应构成()
1961年,中共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会议是()
男性,28岁。突发心悸5分钟来诊,BP100/70mmHg,心电图示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176次/分。应首选
需要引物分子参与生物合成反应的有()。
A.牙齿B.胸围C.坐高D.身高E.前囟与头颅和脊柱的发育相关的是()
患者,男,13岁,发作时腹中疼痛,往来上下,其痛甚剧,呕吐清水,或吐蛔虫,应选择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及瓦屋面均属于屋面工程的各子分部工程,隔热屋面可在各子分部之中,不单独属于一个子分部。()
InhisbookTheTippingPoint,MalcolmGladwellarguesthat"socialepidemics"aredriveninlargepartbytheactionsofatiny
TheColorofSnowGenerally,thecolorofsnowappearswhite./Thisisbecausethelightweseefromthesuniswhite./Mo
IntheUnitedStatestoday,thecostofhousingisveryhigh.Itisvery【B1】______topayonefourthtoonethirdorafamily’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