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年卷一98题,不定项)

admin2018-03-24  34

问题 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年卷一98题,不定项)

选项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
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
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的刑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行政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独任庭还可以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等案件。故A项“只能”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8条第6款规定:“独任审判的案件,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B项“不得提交”说法错误。
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依法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也可以是人民陪审员,故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9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该条中的“应当执行”表明D项“参考”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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