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36

问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
B、乙对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丙无权主张此抗辩
C、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丙无权主张此抗辩
D、乙对甲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但乙对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于2002年2月2日到期后,甲未履行债务,便开始计算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2003年3月3日,甲将债务转让给丙承担,系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行为,故乙之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乙对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至2005年3月3日。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后发生效力,乙对丙享有债权请求权,该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为2003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3日,现乙于2004年4月4日起诉,其对丙的诉讼时效期间未过,故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vJ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