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
admin
2017-08-01
25
问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问题:
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
选项
答案
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刘某的意见,并可以与其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第三,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t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守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謇套2.瑞典公民甲某在德国设立住所,他于2010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在英国的房产及存款等全部财产归其养子继承。根据德国冲突法及德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甲某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有全部遗产90%的应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些?()
玛丽具有A国国籍,2008年死亡时住在B国。玛丽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C国的一辆豪华轿车并诉至C国法院。假设C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的本国法即A国法;但依A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玛丽死亡时住所地法即B国法;而依B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物之所
甲国人阿里,住所位于中国上海,2009年阿里因病于中国上海医治无效身亡,阿里生前在日本购买别墅一栋。阿里去世后,阿里的子女对别墅的继承权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上海某法院。查日本《法例》,继承适用于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适用死者最后的
甲乙两国签订条约,规定甲国的一支军队驻扎在乙国某基地15年,并且在驻扎期间完全受乙国支配。在条约生效5年后,乙国的邻国丙国国内发生瘟疫,该部队执行乙国政府的命令,封锁了乙国与丙国的边界并对违反封锁令的丙国人员采取强制行动。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对于该军队的
2011年甲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成立“全国过渡委员会”并最终夺取政权,世界上多个国家承认其为甲国唯一合法政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
随机试题
此时证属()治疗方剂宜选()
甲亢患者不宜进食
有关互联网出版的特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下属于对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了解内容的有()。
客观上有可能将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行为人误认为不能,因而停止犯罪行为的,应当认定为()。
西欧中世纪教育的典型特征是()。
《刑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
函数f(x)=x22x在x=0处的竹阶导数f(n)(0)=________.
设备驱动程序是直接与()打交道的软件。
Thepicnics,speeches,andparadesoftoday’sLaborDaywereallpartofthecelebration,heldinNewYorkCityin1882.Its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