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供职于某报关行,2002年参加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未获通过,故又报名参加今年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通过了报名确认。李某于今年 8月份即开始借用该单位其他报关员的名义向海关报关。根据海关现行规定,对李某的这一行为,海关可以:

admin2009-04-15  36

问题 李某供职于某报关行,2002年参加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未获通过,故又报名参加今年的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通过了报名确认。李某于今年 8月份即开始借用该单位其他报关员的名义向海关报关。根据海关现行规定,对李某的这一行为,海关可以:

选项 A、以走私行为论处,并给予行政处罚
B、对李某不予处罚,但应暂停该报关行的报关资格
C、取缔其非法报关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D、取消其参加今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

答案C

解析 《海关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未经海关注册登记和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由海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因此,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oLV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