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的纳税居民西蒙是甲国某银行的大股东,西蒙从该银行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260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国的纳税居民西蒙是甲国某银行的大股东,西蒙从该银行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260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8-11-18
28
问题
甲国的纳税居民西蒙是甲国某银行的大股东,西蒙从该银行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260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国某银行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
B、西蒙在乙国的收益不需要向甲国纳税
C、甲乙国均对西蒙的260万美元获利征税属于重叠征税
D、260万美元获利属于甲国人西蒙的所得.乙国无权对其征税
答案
A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服务贸易的方式和国际税法。A对,《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属于商业存在。B错,西蒙是甲国的纳税居民,即纳税人对其居民所属国承担的是无限纳税义务,他需要向甲国纳税。C错,两个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在同一时期征收相同或相类似的税收,构成国际重复征税,而不是重叠征税。D错,即使乙国不认为西蒙是其纳税居民,乙国仍可行使来源国税收管辖权,乙国有权对西蒙从其设在乙国分支机构的所得征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2007年试卷一第94题)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年试卷一第92题)
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货物检验和交货不符合同约定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现今的很多法律格言都是在古罗马时期形成的,‘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就是一例。这一思想后来被古典自然法学派所推崇,并体现在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之中,形成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根据此引文以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表述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一第89题)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
随机试题
秋季腹泻的病原是
微观城市经济学以()作为其研究内容。
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有()。
下列( )项目属于企业存货的范围。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该比例是()。
我国的地震主要分布在台湾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东南沿海地区和23条地震带上。()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
小明的毕业论文分别请两位老师进行了审阅。每位老师分别通过Word的修订功能对该论文进行了修改。现在,小明需要将两份经过修改的文档合并为一份,最优的操作方法是()
ThewomanisinterestedinthesaucepansforthefollowingreasonsEXCEPTtha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