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甲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赵某将自己拥有的一项非职务发明专利在乙地区的独占实施权转让给甲公司。赵某与甲公司约定: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取得效益后,公司每年从产品总销售额中提取5%作为许可费支付给赵某。2012年1月,在甲公司的

admin2016-02-18  22

问题 赵某系甲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赵某将自己拥有的一项非职务发明专利在乙地区的独占实施权转让给甲公司。赵某与甲公司约定: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取得效益后,公司每年从产品总销售额中提取5%作为许可费支付给赵某。2012年1月,在甲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上,部分股东提出异议,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是违法行为,要求赵某返还许可费。根据《公司法》及《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专利实施权转让及股东异议的法律效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本案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未成立
B、本案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公司股东会会议上部分股东提出的异议有效,要求合法
D、赵某向甲公司转让专利实施权的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技术转让合同中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本案专利实施权转让合同经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而不是未成立。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所以选项C、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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