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
admin
2017-04-04
20
问题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l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2012年试卷四第2题)
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邢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是,报警义务不等于救助义务,同时,仅在行为人创设了危险或者具有保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本案中火情是黄某造成的,邢某仅是偶然路过,其并未创设火灾的危险,因此邢某并无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解析
陷阱点拨: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即何人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行为符合不作为犯罪的一般客观条件,并不直接成立犯罪,只有当某种不作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时才成立犯罪。不能以不作为的成立条件取代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到本案,虽然邢某负有法定的报警义务,而且邢某能够履行本义务,但是这一义务并不是放火罪中的救助义务。对作为义务要进行实质解释,即仅在行为人创设了危险或者具有保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时,行为人才有刑法上的法定的作为义务。邢某只是偶然路过,他既未创设危险,也不具有保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所以他对火灾没有刑法上的法定的作为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l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2002年1月15日,某市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张永平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如通道狭窄、消防器材上堆放货物等。对此,公安局消防安全处的工作人员作了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限7天改进,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理意见,张永平
案情:神码电子公司欠连发生物技术公司120万元债款,连发生物技术公司欠广宁公司150万元债款。这两笔债款均已到期。广宁公司向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讨要欠款时,连发生物技术公司还款30万元给广宁公司,并向广宁公司表示无力偿还余下的120万元,但同时连发生物技术公司
丁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丁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丁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丁股份有限公司,丁公司共有1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丁公司2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丁公司10万股股份,丙企业持有丁公司5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叮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被告人杨某原在某私营企业打工。双方当初约定月薪1000元,年底时一次付清。但到年底时该私营企业老板想赖账,便以杨某在工作中损坏了企业的一台机器应当予以赔偿为由,主张两相抵销,拒绝向杨某支付工钱。事实上,对于机器的损坏杨某并无过错。杨某气愤之余,将老板的儿子
某日晚,刘某带着5岁的女儿亮亮去家附近新落成的大型仓储式超市购物。刚进店门,“偷一罚十”的醒目警示牌便映入眼帘。刘某带着女儿选好要买的商品,结完账向外走时,被店内保安人员拦住。保安人员指着亮亮手里拿着的巧克力问到“这盒巧克力没付钱吧?”刘某吃了一惊,连声道
百货组以星星商场的名义与丰华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
案情:华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2004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①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4000万元。②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③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
随机试题
结合实际,论述实施惩罚法注意的事项。
我国实行的壬戌学制是()。
微丝蚴检查留取标本的时间为
下列抗胆碱药物中,对抗有机磷中毒的常用药物是
股票与公司债券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取消其( )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预测应注意()。
简述语文教学方法中的谈话法的运用要点。
Whethermobilephonescancausecancerremainsanopenquestion.Buttheyarealsoaccusedbysomeofcausingpain.Agrowingnu
Developingapeaceful,understanding,andsupportiverelationshipbetweenparentsandchildrenisnotaneasytask.Failuresc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