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故意伤害案中,高某聘请了辩护人,受害人宋某也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dmin2014-07-03  41

问题 高某故意伤害案中,高某聘请了辩护人,受害人宋某也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选项 A、两者的刑事诉讼职能相同,都是为了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两者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时才能介入,而诉讼代理人自案件立案侦查之日起即可介入诉讼
C、可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辩护人不能由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则无此限制
D、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同

答案1,2,4

解析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表被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两者的诉讼职能是不同的,因此A应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由此可见,不论是在公诉案件中,还是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时间都是相同的,因此B选项错误,应当选。《刑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本解释第33条的规定执行。因此根据该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也是相同的。选项C认为两者的人员范围不一致,显然并不正确,因此C当选。两者诉讼权利决定于两者的诉讼职能,两者酎诉讼职能酌不伺导致了两者诉讼权利的不同,因此D项正确,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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