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75题)

admin2017-03-16  9

问题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75题)

选项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答案A,C

解析 由章名可知,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仅限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和解不同于自诉案件,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根据《刑法》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知,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案件,除了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外.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的刑罚均在7年有期徒刑以下,满足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选项A正确。
    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能否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我们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首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是否属于公诉案件;其次,是否符合上述第277条规定的适用情形。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可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根据后果的不同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情形。没有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属于自诉案件。不能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达到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的,才属于公诉案件。此外,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致人死亡情形虽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情形.但是可能判处刑期为“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不一定符合“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选项B说法过于绝对,不当选。
    根据《刑法》第233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知,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案件,可能判处的刑罚均在7年以下有期徒刑,满足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条件,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可知,刑讯逼供罪并非过失犯罪,因此不属于上述第二类可以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案件范围;另外,刑讯逼供罪并非是由民间纠纷引起的,因此也排除了其作为第一类案件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可能。综上,刑讯逼供罪不能适用公诉案件和解程序,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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