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dmin2015-09-19  24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选项 A、国务院有权决定教育部的设立
B、北京市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昌平区南邵乡的设立
C、国务院有权批准重庆市和四川省的区域划分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答案B,C

解析 A项错误。《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B项正确。《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可见,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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