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我国涉外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 )

admin2015-05-07  19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对我国涉外仲裁裁决裁定不予执行?(    )

选项 A、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
B、由于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C、仲裁庭适用法律错误
D、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法定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5)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C、D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的审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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