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admin
2013-06-09
45
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选项
A、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B、发回重审的案件
C、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D、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1条又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因此本题中选项A、B、C中的案子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但是选项D中的案子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它作特别的规定,因此如果它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u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
简述法条竞合的构成特征。
试述诬告陷害罪的构成特征。
试论述委托代理中授权行为与基础行为的关系。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将该汽车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
执行董事
如果丙公司不知乙没有代理权,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如果乙在合法使用该合同专用章期间自己仿照私刻了该印章,在乙完成甲的委托以后,将原合同专用章还给甲,但乙用私刻的印章另外与丙订立了一份合同,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甲乙丙三人各出200万,购买北京一三室两厅房屋,形成共有关系。甲住主卧,每月补贴乙丙各200元。三人约定只允许自己或者家人居住,不得将房屋出租。2009年,甲乙出国,丙在甲乙不在期间,丙与丁订立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出租给丁,获得租金18万元。甲乙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胃癌的转移途径中主要是
通过黏膜吸收的给药途径是
在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属于转移支付的有()。
下列关于税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汉译英:“产地证书、兽医证书、熏蒸证书”。(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只要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判决就应停止执行。()
课堂情境结构对课堂纪律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教师对学生的控制上。
电视剧里出现的一些古代场景,常有令人啼笑皆非的文史错误。下列电视剧中的场景没有违背史实的是()。
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Ourjourneywasslowbecausethetrainstopped______atdifferentvillag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