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在其苦心经营的企业破产后,终日颓废,一日在身上只剩10元的情况下,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申明知店员找错钱,因其无所事事,就拿着这40元向当地农民批发了一些小古董,恰逢小古董中有比较罕见的器具,甲转手获得
甲在其苦心经营的企业破产后,终日颓废,一日在身上只剩10元的情况下,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申明知店员找错钱,因其无所事事,就拿着这40元向当地农民批发了一些小古董,恰逢小古董中有比较罕见的器具,甲转手获得
admin
2013-12-28
34
问题
甲在其苦心经营的企业破产后,终日颓废,一日在身上只剩10元的情况下,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申明知店员找错钱,因其无所事事,就拿着这40元向当地农民批发了一些小古董,恰逢小古董中有比较罕见的器具,甲转手获得2000元。甲以这2000元为启动资金,重振河山,收罗旧部,几个月就开辟了新的产业,资产达50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应向快餐店返还40元加同期利息
B、甲应在扣除了成本和自己的合理报酬之后,向快餐店返还2000元加同期利息
C、甲应向快餐店返还1000元加同期利息
D、甲应在扣除了成本之后,向快餐店返还25万元加同期利息
答案
1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行为。其作为一种债的发生根据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即在给付的目的自始不存在、给付的目的未达到或给付的目的嗣后不存在时发生的不当得利;二是基于给付以外的事实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即因为受益人、受损人、第三人的行为或自然事件等发生的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返还范围因为受益人主观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当受益人为善意时,仅仅在现存的范围内负返还义务;当受益人为恶意时,应将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在附加利息后一并偿还;当受益人初为善意、后为恶意时,自成为恶意时,负恶意的返还义务。在本题中,甲拿10元去某快餐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汉堡,因为营业人员的疏忽,又误找了甲40元,则对于这40元,甲应负有不当得利返还之债。且根据上文的分析,这40元是因给付发生的不当得利;从“甲明知店员找错钱”,可以推知甲对于不当得利之债的主观状态为恶意。因此,甲应将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在附加利息后,一并偿还。需要注意的是,何谓甲所得到的全部实际利益?是40元,还是甲利用40元赚取的2000元,还是之后又用2000元赚取的50万元?一般认为,利润属于受益人自己的脑力和体力成果凝结所得,已经超出了其受益的范围。因此,对于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纵然受益人主观上是恶意的,对于货币来说,也仅包括本金以及利息,而不包括利润。因此,选项A“甲应向快餐店返还40元加同期利息”是正确的,其余选项不应该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W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7年1月18日陈某购置了一辆桑塔纳“时代超人”型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当年的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其子小陈因经常乘坐他人及陈某的车,知道一点驾驶常识。3月20日,陈某有病住进医院,小陈偷拿了其父的车钥匙驾车外出游玩,不慎翻车。小陈受了伤,轿车
某公司申请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构成审批机关拒绝批准的正当理由?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17人,在某次召开董事会时,有3名董事因出差未能出席,2名董事因病不能出席。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甲以8票当选为董事长,乙租房屋出售给王某,王某因急需利用此房经营,要收回李某租用的房屋,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某市新化建筑公司为该市益壮饮料厂承建厂房,约定工程造价90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益壮饮料厂向新化建筑公司支付8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新化建筑公司为此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饮料厂提起反诉,称新化建筑公司在
原告李冬诉被告刘虎侵犯继承权一案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李冬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甲和乙签定了一项加工合同,由甲负责加工乙的西服套装,加工费为1000元。甲欠乙1000元钱。问下列哪种情形甲的债权可以和乙的债权抵销()。
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依双方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6日,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未提交答辩书,后甲方根据仲裁条款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委托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A担任仲裁
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选项正确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
甲市的A厂与乙市的B厂约定,由B厂为A厂加工精美灯泡5千个,A厂提供原材料。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丙市。后来,B厂在设在丁市的工厂为A厂加工完成。后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现A厂欲提起诉讼,则其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随机试题
年终结账后,应当更换新账的有()
台湾问题是( )。
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用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的条件中,不包括()。
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乙施工单位将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丙施工单位。在丙负责的施工现场由于升降机失控,造成5人死亡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责将该事故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的单位是()。
某通信枢纽的通信机房,采用组合分配式高压二氧化碳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系统服务6个防护区,共有216组钢瓶(其中108组钢瓶为备用),钢瓶间在建筑的4层,5个防护区位于建筑物的4~6层。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系统投入运行满5年时是否需要维护保养?
因校舍使用不当或失修造成房屋倒塌和学生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追究()。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
【材料一】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而所谓民主主义,现在已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
Billalwaysdoes______hepleases,withoutregardtothefeelingsofothe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