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dmin
2012-10-17
23
问题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选项
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答案
4
解析
本题涉及格式合同的解释问题。依《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进行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本题中,格式合同是由公司提供的,应当作不利于公司的解释。故应选C。虽然本题是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但有关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
(2015年)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
(2014年)案情:赵文、赵武、赵军系亲兄弟,其父赵祖斌于2013年1月去世,除了留有一个元代青花瓷盘外,没有其他遗产。该青花瓷盘在赵军手中,赵文、赵武要求将该瓷盘变卖,变卖款由兄弟三人平均分配。赵军不同意。2013年3月,赵文、赵武到某省甲县法院(赵军居
(2014年)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工商局根据王某、张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张
(2011年)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
某县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张三口头提供的有关受伤情况的证据,对加害人李四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李四对此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处罚决定。李四仍不服,其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了此
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两公司于2013年12月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钢材,交货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即“凡是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
简述诉讼时效的中止。[中财2010年研]
下列关于汇票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教师违背依法执教要求的是()。
下列关于蛋白质的说法错误的是()。
双胍类降血糖药物的降糖作用机制是
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下列工程中,属中型项目的机电工程有()。
现行的有关法规规定,我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后增发可采用以下发行方式()。
下列有关流动性溢价理论的观点表述正确的有()。
新华网北京2004年9月27日电(金江山、李晓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大港油田集团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战略项目近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新组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CPPE),最引人注目的是长输管道储运工程与油气田地面工程、
小学生品德发展的关键年龄是()
宏中的每个操作都有名称,用户______。
WhatmakesReader’sDigestthemostsuccessfulmagazineinpublishinghistory?Beneaththefunandexcitementthatfillourp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