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区别。[中国政法2021年研]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区别。[中国政法2021年研]
admin
2022-09-19
41
问题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区别。[中国政法2021年研]
选项
答案
①目的不同。法律设民事行为能力,在于使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追求自身利益;设民事责任能力之目的,在于对主体的违法行为追究民事责任,保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②效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根据,民事责任能力为决定主体是否自己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 ③性质不同。民事行为能力总是具体的,有一定的范围;民事责任能力乃是抽象的,并无一定范围。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将不生效,但其违法行为无论是否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均发生法律效果,即应受法律追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7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也要求维修,但由于没有维修,致使房屋侧墙倒塌,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赵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黄某听说后委托赵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赵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黄某家中。但黄某的儿子告诉赵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赵某自己处理。赵某非常生气,认为不
农民田某于2004年去外国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讯。2009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病,2010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
李某和吴某签订购买宠物狗的合同,该买卖合同约定,吴某将宠物狗交付给李某后30日内,李某向吴某付款2000元。问:假如吴某委托陈某(15岁)将狗交给李某,则该委托合同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2013年元宵节过后,甲外出打工,乙是甲的邻居,两家关系非常好,甲拜托乙照顾自己7岁的女儿丙,在甲不在的时间里,乙作为丙的监护人。2013年8月,一阵暴风雨过后,甲的房屋由于年老失修,有倒塌的危险。为怕甲的房屋倒塌影响到自己,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对甲的房屋
在侵权责任中,实行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因此,一切侵权行为,只要加害人无过错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体现的是刑罚目的中的()
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
随机试题
Ican’trememberwhereIhaveseenhim.
我国领导体制改革的内容。
双因素理论中的保健因素是指( )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的,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则()。
对于改、扩建工程,若要绘制噪声现状等声级图,可以采用()布置测点。
关于证券市场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开创我国青绿山水端绪的作品是()
根据以上两表,可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下面哪两个月因火灾损失额差值最大?()
一、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题。2009年前三个季度,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扭转了上半年下滑的势头,但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重点产品增长面逐步扩大。9月,重点监测的27个产品中,14个产品产量出现正增长,比上半年多了3个产品;其中
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共性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