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步骤包括:①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范围;②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目标;③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需求;④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⑤项目管理软件应用规划;⑥项目管理软件应用实施。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是( )。
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步骤包括:①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范围;②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目标;③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需求;④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⑤项目管理软件应用规划;⑥项目管理软件应用实施。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是( )。
admin
2008-02-07
49
问题
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步骤包括:①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范围;②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目标;③确定项目管理软件应用的需求;④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⑤项目管理软件应用规划;⑥项目管理软件应用实施。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是( )。
选项
A、①②③④⑤⑥
B、②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①⑤⑥
D、②①③④⑤⑥
答案
B
解析
顺序是由目标到实施。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04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题库注册设备监理师分类
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注册设备监理师
相关试题推荐
枫叶服装有限公司采用进口面料和引进的进口设备独家设计出枫叶牌服装。公司业务员将该服装样品送到绿岛商场,商场进货人员看货后表示满意,愿意从枫叶服装有限公司购进此种服装2000套,但该公司存货只有500套,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由枫叶服装有限公司在15日内备齐20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造商品房100套。但这块土地位于郊区,交通不便,为解决出入不便问题,甲遂与毗邻房地产开发商乙书面约定在乙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其通行,甲支付给乙20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后甲将100套
甲县的高某与乙县的崔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高某将一尊唐三彩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崔某并约定履行地为甲县,后崔某怀疑此尊唐三彩系“做旧”赝品发电子邮件告诉高某自己不想买了,要求解除合同。高某欲起诉要求崔某履行合同义务。关于本案管辖,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每月租金1000元。半年后,甲同意乙转租,但就其他事项未作约定。乙将房屋转租给丙,租赁5年,每月租金3000元。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甲在未通知乙、丙的情况下,将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给丁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甲为一家三级建筑企业,因不具备资质,通过行贿方式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乙电脑公司的电脑大楼,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由于乙电脑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而引起纠纷。经查:乙电脑公司在A公司拥有100万元的股权,B公司
乙公司受甲公司委托作为行纪人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后丙公司违约不履行义务,致使甲公司受到损害。如果甲乙公司未作特别约定,则:()
王某、张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将合伙企业的设备卖给李某,李某以为王某有权处理该设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船舶被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甲企业被宣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1)管理、变价和分配甲企业财产的费用;(2)甲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3)甲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4)甲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
随机试题
下列遗嘱中,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是()。
人民法院受理某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后,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行政诉讼当事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若申请人为公民,期限是多长时间?( )
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属于企业管理费的有( )。
组织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某承包商于2004年11月1日同客户签订建造一栋大楼的合同,工期大约18个月,合同总造价5000万元,2005年12月31日工程完成程度为80%,2004年年底已确认的合同收入为800万元,则2005年的合同收入为( )。
对于基金投资人主动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
以“教育的终身化”为教育特征的时期是()。
世界海拔最高的高原是()。
DeafteenagersOrlandoChavezandGermanResendizhavebeenfriendssincekindergarten(幼儿园).Togetherthetwoboys,whogotoEs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