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甲公司的销售经理,业余时间喜好在家进行新产品的研发,研发过程中,他自筹资金购买设备、原材料。经过长年研究,张先生研发出一种新产品,准备在国内外同时申请发明专利。甲公司认为张先生是其公司的销售经理,在职期间研发的新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而应由甲公司

admin2015-08-06  38

问题 张先生是甲公司的销售经理,业余时间喜好在家进行新产品的研发,研发过程中,他自筹资金购买设备、原材料。经过长年研究,张先生研发出一种新产品,准备在国内外同时申请发明专利。甲公司认为张先生是其公司的销售经理,在职期间研发的新产品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因而应由甲公司享有专利申请权。张先生则认为自己研制的新产品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自己当然是专利权人。为此,张先生的朋友李某建议他尽快去申请专利,认为一旦获得了专利权,就可以永久享有,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张先生就国内外同时申请专利的问题咨询王律师,王律师认为,由于我国和张先生拟递交专利申请的国家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建议张先生先在国内申请,再于12个月内,选择合适的时间到外国申请。
    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专利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题:
王律师的建议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王律师的建议是合理的。根据规定,张先生可以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行使优先权。优先权是指发明创造的在一个缔约国提出专利申请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申请日视为后来的申请日,该申请日就是“优先权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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