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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1题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1题题)
admin
2014-02-08
25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1题题)
选项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
B,C,D
解析
(1)意思表示中的“意思”并非寻常的意思,而是发生一定民法上效果的意思(效果意思),亦即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意思。邀请他人吃饭时,邀请人并不希望发生民法上的效果,使被邀请者因此取得民法上的请求权,当事人之间仅仅成立一种“好意施惠关系”或“情谊关系”。因此A项中甲的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A项错误。A项中“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这种表述貌似一个条件,其实是用来干扰考生的。(2)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这其实是一个悬赏广告。所谓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依民法原理,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B项正确。(3)《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而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因此C项正确。须注意的是,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告知他人为成立要件。一些考生认为日记不公开不可能是意思表示,其实是不太熟悉遗嘱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点。(4)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D项正确。须注意的是,意思表示的形式既可以是明示(书面、口头),也可以是默示(作为推定、沉默),D项中何某正是通过行为表明自己的意思。综上,本题的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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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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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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