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17年3月对宏达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占宏达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东方公司能够在宏达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2017年6月宏达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5元,东方公司可以分派到的现金股利为275万元,则东方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正

admin2017-06-15  34

问题 东方公司2017年3月对宏达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占宏达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东方公司能够在宏达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2017年6月宏达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5元,东方公司可以分派到的现金股利为275万元,则东方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确认投资收益275万元
B、应当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75万元
C、宣告时不做账务处理
D、此项业务需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答案B

解析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投资方应按持股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东方公司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275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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