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电厂与乙煤业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公司向甲电厂供煤50000吨,靠港价每吨350元。当乙公司发货到约定的码头时,收货人已经由甲电厂更改为其他公司。所以乙公司怀疑甲电厂买煤并非完全自用,可能将该船煤炭在海港零售,而甲公司没有经营煤炭的资格,这就
甲电厂与乙煤业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公司向甲电厂供煤50000吨,靠港价每吨350元。当乙公司发货到约定的码头时,收货人已经由甲电厂更改为其他公司。所以乙公司怀疑甲电厂买煤并非完全自用,可能将该船煤炭在海港零售,而甲公司没有经营煤炭的资格,这就
admin
2010-06-20
24
问题
甲电厂与乙煤业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公司向甲电厂供煤50000吨,靠港价每吨350元。当乙公司发货到约定的码头时,收货人已经由甲电厂更改为其他公司。所以乙公司怀疑甲电厂买煤并非完全自用,可能将该船煤炭在海港零售,而甲公司没有经营煤炭的资格,这就加大了回款的风险,要求甲电厂即时付清全部货款或者提供担保,双方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煤业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并无不当
B、乙煤业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当
C、甲电厂超出经营范围,所以此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D、甲电厂订约时有欺诈,所以此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
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享有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相对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对抗对方的履行要求,并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本题中,乙煤业公司在发现对方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即时履行义务或者提供担保。故A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k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债权人会议成员的条件和权利。
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
谈谈你对法与党的政策关系的认识。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
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订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
2010年5月31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甲县公安机关拘留,后被批准执行逮捕。同年7月31日,甲县人民检察院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甲县人民法院于8月2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判决。李某不服,提出上诉。问:二审法院
2006年5月16日,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河村村民刘某盗窃案,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庭论,法院认定刘某于2006年2月25日盗窃村民高某家现金5000元的犯罪事实属实,刘某在最后陈述时也供认不讳,表示要退还赃款,并要求法院从宽处理。审理结束后,合议庭定于5月
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请结合这一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是什么?(2)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随机试题
内蒙古储量居世界首位的矿产是()。
在立式车床上,为了保证平面定位的精度和可靠性,通常采用()等高块来定位。
信息不是凭空存在的,必须借助于某种物质才能存在、存贮和传递,即信息对物质载体具有()
A.生物素B.叶酸C.磷酸吡哆醛D.维生素PP转氨酶的辅酶
298K时,反应:的达到平衡后,若在恒容容器中加入氦气,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某产品由三道工序加工而成,原材料在每道工序之初投入,各工序的材料消耗定额分别为20千克、30千克和50千克,用约当产量法分配原材料费用时,下列关于各工序在产品完工程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25人排成5×5方阵,从中选出3人,要求这3人不同行也不同列,则不同的选出方法种数为:
NowtheweatherinBeijingisgetting______.
Mostofustrustourdoctorsevenwhentheyhandusaprescriptionforadrugwecan’tpronounce.Butnatural,holistic(全面的)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