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厂与乙煤业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公司向甲电厂供煤50000吨,靠港价每吨350元。当乙公司发货到约定的码头时,收货人已经由甲电厂更改为其他公司。所以乙公司怀疑甲电厂买煤并非完全自用,可能将该船煤炭在海港零售,而甲公司没有经营煤炭的资格,这就

admin2010-06-20  24

问题 甲电厂与乙煤业公司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一份,约定乙公司向甲电厂供煤50000吨,靠港价每吨350元。当乙公司发货到约定的码头时,收货人已经由甲电厂更改为其他公司。所以乙公司怀疑甲电厂买煤并非完全自用,可能将该船煤炭在海港零售,而甲公司没有经营煤炭的资格,这就加大了回款的风险,要求甲电厂即时付清全部货款或者提供担保,双方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煤业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并无不当
B、乙煤业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当
C、甲电厂超出经营范围,所以此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D、甲电厂订约时有欺诈,所以此合同是无效合同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不安抗辩权由先履行义务方享有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相对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是对抗对方的履行要求,并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本题中,乙煤业公司在发现对方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即时履行义务或者提供担保。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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